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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雯没什么艺术细胞,如果非要论,可能就是嗓子好,所以人送外号“七班百灵鸟”
,至于为什么要蹲在这儿帮忙呢?
那是因为她和江浪是同一小区同一栋楼里从小对门一起长大的,两家大人也是朋友,所以不论上下学,他们都是相伴同行。
按照小说设定来讲,她和江浪是属于青梅竹马那挂的。
以前大人们还总爱开玩笑,说等江浪长大后,把她娶回家当新娘子,汤雯那时还小,只记得她表哥喜宴上从床滚落到地的糖果,单纯地觉得只要嫁给江浪,她妈就不会总是以“长虫牙”
为借口把她的糖果断掉,所以乐呵呵地答应了,现在发觉,那简直就是耻辱的黑历史。
所以懂事后的汤雯有了自己的天降姻缘梦。
黑板报主题为“中考加油”
,江浪负责文字书写,要是放在往常,哪怕再丢人现眼,汤雯也得凭借这份交情,替江浪扛起绘画环节。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定好版图后,她就先当了甩手掌柜,黄旭在后面蹲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帮不上什么忙,也走了。
程姿了踩在凳子上,第一次尝试办这种新鲜事,拿着没折断的粉笔在黑板上转了好几个小蝴蝶结,直到视线偶然对上江浪垂下来的目光时,才讪然一笑,用板擦把蝴蝶结抹去。
汤圆最终定在中间,是两只,一只头包毛巾躺在木盆里,一只背负飘飘彩旗。
江才尽拿着手机,在抄浏览器上的誓词,他挪到中间时,程姿了停下动作,偏头看了一眼。
程姿了小时候没练过字帖,她的字完全是野生发展,谈不上丑,但也没什么欣赏价值,所以见到江浪作业本上的名字时,是打心底的羡慕,后来问过才知道,江浪的爷爷是大学语文教师,所以打从学会握笔的那一刻起,他就被迫练起了帖,还是瘦金体。
原因无他,宋徽宗是江爷爷的偶像之一,而真粉本人却是练颜体书出身,所以只能寄希望于孙子。
程姿了看了会儿字,又看向了人,指尖的粉笔轻点在黑板上,忽然问道:“江才尽,你字帖练了多少年?”
“记不大清了。”
江才尽停了粉笔,看向她,“你要练吗?”
程姿了脑袋顿时摇成了拨浪鼓,嫌弃起来,“噫,我都多大了,字体早定型了,再重新练不得累死。”
“慢慢来吧。”
江才尽说:“不要用凹槽的还有半透明的那种纸印盖着写,就照着原帖一笔一划临摹。”
“啊。”
程姿了听着就觉得头疼,没说练不练,静默了一会儿,又瞧他,这次换了话题,“你有多高啊?”
“一七一。”
江浪垂眸看她。
“哦——”
程姿了点头,有些嘚瑟地说:“我一六六。”
她又接着给彩旗上色,想了想,还是冲着江才尽说了声:“没事儿,等以后我长过你了,就送双恨天高给你。”
江浪无言以对,并且将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了放学,不过程姿了心比天大,就算少了句“周末愉快”
,也反应不过来。
最后一节体育课两个人待在教室里完成了黑板报,放学铃声响起后,教学楼一阵兵荒马乱,而七班的早就把书包背去了操场,程姿了慢吞吞地做完收尾工作,等走廊清静下来,才放下粉笔准备洗手。
从厕所回到教室,在桌兜里找纸的时候,手机铃声突然响起,程姿了湿手随便一滑,点了免提,刚接通,还没张嘴,对面先呛声问了句:“你妈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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