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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子上也是连锅一起端上桌,打开锅盖,小鸡炖蘑菇贴饼子香气溢出,满院子的肉香。
魏采薇舀了三碗米酒摆在桌子上,备了三幅碗筷。
努力乖巧的汪大夏看见碗筷的数量,晓得魏采薇消了气,不赶他了,有自己一份,高兴起来,冲了过去,正要落座,想了起什么,把撅起的屁股收起来,比了个邀请的姿势,对丁巫顿首,“有朋自远方来,丁大哥先坐。”
魏采薇:这还差不多。
丁巫没有推辞,大方坐下,魏采薇落坐,汪大夏奉陪末座。
丁巫是落魄高官子弟,汪大夏和魏采薇都出身中层勋贵,都讲究食不言,吃饭时都不多话。
魏采薇给丁巫剥粽子,还用公筷夹了个鸡腿,放在丁巫碗里。
又夹起第二根鸡腿,汪大夏习惯性的把碗递过接鸡腿,魏采薇却放在了自己碗里。
汪大夏有些尴尬,但伸出去的碗又不好意思收回来,他正要伸手拿起汤勺舀点鸡汤来掩饰,却被丁巫抢了先。
丁巫拿起锅里的铁勺,给汪大夏舀了满满一勺鸡汤,说道:“那晚半夏被周小旗挟持,多亏汪二少听懂她的求援,和她联手斗歹徒,多谢。”
汪大夏屡屡出言挤兑,丁巫不计前嫌,还给他盛汤。
这幅谦谦君子的模样,还真是……可恶。
丁巫越好,汪大夏的醋就越酸,顿时自觉遇到了平生的劲敌,但当着魏采薇的面,他不好再赤裸裸的讽刺丁巫了,说道:“我和魏大夫是生死之交,心有灵一点通,她稍微暗示,我一听就知道她有危险。
再说邻居么,本就互相照应,都是应该的。”
这意思,就是你以前是她最好的朋友没错,但现在不一样了,我才是为她最好的朋友。
汪大夏理所应当的喝了丁巫盛的鸡汤。
正想伸出筷子夹起鸡翅膀,丁巫又拿起铁勺,给他舀汤,接连两勺,第二勺里带着一块大大的鸡胸肉,丁巫抖了抖铁勺,无师自通饭堂师傅的抖菜,居然把鸡胸肉给抖下去了。
丁巫脸上挂着亲切的笑容,一副邻家大哥哥和善的模样,将清凉的鸡汤放进汪大夏碗中,“来,鸡汤好喝,精华都在里面了。”
汪大夏:我不要精华,我要吃肉。
汪大夏连喝两碗鸡汤,一下子喝了个半个水饱。
第三碗,必须要吃到鸡肉。
为了防止丁巫再次“热情”
的给他省汤,汪大夏喝两汤,长一智,特意把饭碗往里放,放在丁巫够不着的地方。
汪大夏举起公筷,对铁锅里的鸡胸肉发起进攻。
“这是丁大哥亲自去象牙山采的蘑菇。”
魏采薇抡起铁勺,舀了满满一勺子蘑菇,“千里送蘑菇,礼轻情意重,要不要尝尝?”
汪大夏不能拒绝,乖乖的把藏起来的空碗递过去,“要的,当然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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