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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金丝眼镜,穿着得体,一副优雅的体面模样,却散发着隐隐的压迫感。
很好,是他想要合作的大佬。
但是……大佬会给自己的宠物起名叫球球吗?
“你说的是谁,”
阮榛转过身,后腰硌在洗脸池的边缘:“那只鸟,还是……”
“鹦鹉,白凤头鹦鹉。”
宋书灵眉头轻轻皱着,表情有些不耐:“我的鸟为什么在你这里?”
这话说的。
阮榛突然有些想笑。
一方面是因为,之前宋书灵这三个字,代表的就是刻薄寡恩,冷漠无情的形象,所以从他嘴里出现这样的话,就感觉有了点说不出的味道。
原来他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冰块。
也会像自己和黄狗一样,拥有这样的朋友,无论是小猫,小狗,小鸟,甚至可能是一株植物,都是生命中的陪伴。
而另一方面则是……
“你抓了我的鸟?”
宋书灵站在门口,没锁门,没朝阮榛走过来,隔着点不远不近的距离,声线微哑地继续:“它现在在哪儿?”
“三爷,我觉得这话听起来,有些怪怪的。”
阮雀沉默了下,委婉道:“或许,我们可以不称呼它为鸟,还是叫名字就好,什么来着?”
“球球。”
“哦,”
阮榛恍然大悟地点头:“我明白了,你发现球球不见了,然后通过什么监控或者线人,知道了它在我这里,所以坐不住,大早上跑过来交赎金……啊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笑了起来。
似乎为自己讲了一个拙劣的笑话,却并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应,而不好意思地扬起嘴角。
宋书灵紧紧抿着嘴。
“阮榛,”
他第一次叫这个名字。
不是什么小妈,嫂子,或者先生等任何称呼,只是单纯的名字。
“告诉我,球球现在在哪里?”
阮榛仰起脸,很安静地看着他。
“宋先生,”
他也换了称呼:“我想给您一个建议,就是孩子大了,可以让它做自己喜欢的事,吃喜欢的东西,不要太过限制。”
宋书灵睁大了眼睛。
阮榛掀开身上披着的毯子,格子图案,缀着浅色的流苏——
睡衣口袋里,一只鹦哥儿正呼呼大睡,露出个雪白的小脑袋。
发酵的苹果吃多了,醉了一宿还没醒。
宋书灵明显地松了一口气,可又紧接着:“它怎么回事,生病了?”
“没有,”
阮榛放下毛毯:“如果球球会回答,我想它的答案应该是……”
他略微歪了下脑袋,笑了起来,眼睛亮晶晶的。
“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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