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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不理他,“探长想怎样?”
“我想若假设明义先生是被自己人害的,遇害地点必定在大宅。
,若他走了,家里的人要追上他并不容易,而且出入也会被门卫发现,但当天门卫记得离开的就只有明义先生一家,就说明很可能是在家里下得手,那么会在什么地方下手,据这位管家说,明义先生离开前,进了收藏室,所以凶手可能遇先在里面设伏,也可能跟在后面。”
永兴道:“但后来车子不是开走了?”
“或许是犯人在收藏室里杀害或打晕了明义先生,然后威迫夫人开车离开,警卫不只是看见夫人。
我也正是从这一点推测出,他们在家里就应该出事,不然明义先生喝多了,还会急着坐船离开?据他在南阳的伙计说,他并没有急事啊?以你们的富有,也不会在意一张船票。”
永兴不说话了。
慕千成想了想,“若从时间上来推断,在家里的就只有这么一个行凶时段,他或许就是用明义先生的箱子把他从里面装出来,腾出另一只手威迫夫人。”
雷鹰道:“所以必定是很有臂力的人。”
“容我插个嘴”
,大小姐韵诗倒是第一次说话,“那倒未必,这个箱子看来是可以拉的,而且也应该能够藏下一个人,明义弟弟本来就偏瘦。”
“好了”
,雷鹰站了起来,眼睛却看着永兴,“以上都只是假设,若在收藏室内检测出血液,就一切都大白,若不是则是我庸人自扰,大家也可安心。”
永兴看了家人一眼,他知道现在是要自己作主的了,“好吧,探长请便,我让王管家配合。”
收藏室的灯光依然明亮,配合着墨绿色的地毯,显得夺目却不刺眼。
王成礼把每一间藏室都打开,把每一件藏品都包好,先拿了出来。
这得到雷鹰的同意。
毕竟这些藏品都是无价之宝,被化学药剂或是他粗鲁的部下破坏了,他也赔不起,况且他有信心当时明义的血必定四溅,无论凶手如何擦,沾在墙壁上、玻璃柜的一查就能发现,拿走藏品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化验科的进去已有数个小时,雷鹰一直在门外跟慕千成闲聊着,还抽了他一根雪茄。
自信总能让人看起来更年轻,雷鹰现在绝不像是五十多的人,每一次破案时他都会这样,因为雷鹰觉得非常有把握,明义就是在这里遇害的,越是到了关键时刻,他的鼻子就越灵。
慕千成则平静多,不到最后绝不露出底牌,而且他总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鉴识科的人出来了!
雷鹰大声问道:“哪里有血迹”
“探长,哪里都没有沾到血,一滴都没有。”
“不可能的!”
雷鹰的眼睛都快凸出来了,这等于说他一切的推理都是错的,因为据佣人的说法,明义夫人是十点驾车离开的,那时收藏室的门已关上,她也把钥匙留给了门卫,凶手绝没有时间处理掉血迹。
况且任何处理都没有办法让血完全消失,这只能证明明义是在外面出的事,那么跟家里的人就应该没多大关系了。
雷鹰苦笑,他只能认输了。
慕千成刚想安慰他,却不自觉打了个寒战。
因为他觉得背后有人在笑,为他们的无能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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