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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第1页)

ubc是所好学校,师资雄厚,学风鼎盛。

我重修了学科,选读海洋研究,选择这个科系,是因为我觉得,离海近的地方,可能离书伟也会近一些,我很高兴,终于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了。

还有件事情,令我觉得幸福,是我宿舍附近的车站,恰是第一次遇到书伟的地方。

夜晚,从我卧室的窗口,就能眺望到站牌那里的灯光,我偶尔会升出神思昏然的念头,说不定,我会在那站牌下再遇书伟呢?

再上路,在路上,路尚在,路过爱情的人都知道,越想忘记的事情越忘不掉,尽管我的理智常告诫自己,有些感情既然对自己并无半分实际好处,不如忘掉,但事实上,我每天都背着沉甸甸的记忆,在温哥华努力的生活着。

我不愿意自己意志消沉,终日愁眉苦脸,半死不活。

我知道,自己和许多人相比,生平实在已是太过顺遂,所以,我不敢对自己,对周遭,对这个世界有任何抱怨,但我也没办法太对生活投入太多热情,所以,我懒洋洋的悲伤着,无所谓的做一个顺民,听说,顺民大多都活的比较久,虽然,我也不清楚人是不是应该活很久,可我对死亡这件事情确实感到害怕,所以,我得卖力的把日子过下去。

有许多平时从书里看到的感情,奇迹样的在现实里得到验证,我能够了解到故事里杨过为什么肯在十六年后跳下寒潭,也知道红楼梦里的林姑娘为什么口口声声,我只为了我的心,我更明白李文秀只身单影的回江南一点都不潇洒,我也明白确实有很多很多人与事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不喜欢。

生活中一些幽微细蜜之处待得一一清楚之后,我开始怀念自己当年可贵的愚钝,虽然今日的我仍不是个聪明人,但我如今再也回不去当年的样子了,长大,也不见得有多愉快。

读书的日子,我尽量把自己的时间料理的的简单明朗不琐碎,在想吃的时候才吃,想睡的时候才睡,我的p3是肖瞳瞳送给我的那曲叫《时光的印记》的曲子,这首曲子时时唤起我对家乡,对家人的温暖记忆,我直听到耳朵起了茧,仍固执的不肯换。

街上的录影带店有成套的美国长剧,我全部租回宿舍,一季一季的看,懒得弄饭,冰激凌罐头果腹,困了就睡在沙发上,不刷牙不洗澡,邋遢的象只鬼,也确实象只鬼那样撒着欢的自由。

我学会了在电脑上敲日记,天知道我曾经对这样的无病呻吟有多厌恶,如今竟也沦落至此了。

平时我不会这么神经,不过,在精神状态不算太正常的时候,我就乱无章法的在电脑上写几话给书伟,并不会通过网络送给他看,那些话,只是点一下鼠标就会消失的文档,我写:

书伟,以前上课时说,电视里演的是别人的人生,我们不需要关心太多,我们应该拿更多的时间来过自己的人生,可是,书伟,我好象已经不打算过自己的人生了。

书伟,时间不断在改变,你送我的书,还在我的床头,你说给我听的话我也记得清清楚楚,但,到底,我没成为你希望看到的那种人,真是抱歉,我仍然爱你,即使我是如此爱你,你一样浑然不觉。

书伟,时不时就想起你那张对我来说,实在很欠揍的脸。

我想,再给我一次机会重新遇见你,即使我知道你是个gay,我还是会爱你一次,爱情,就是这么个会把自己搞到乱七八糟,活见鬼的事情,尤其,对于我这样一个,不太能平心静气过日子的人而言。

有一天晚上,我在电脑前敲字给书伟,我说,你是飞过我头顶的太空船,把我变成没脑子的克隆人~

我这样写的时候,想起在图片里看到的,外星人长的那个德行,就忍不住狂笑起来。

我的笑声在环境清幽的,异国的夜晚,听起来颇为诡异。

我的寓所,虽然狭小,但因没什么家具,又显得那么空旷,空旷得我听到自己的笑声,会吓一大跳,可即使是这样,我也不愿意再找室友分担租金,我喜欢一个人呆着,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放屁就放屁,再适意不过。

我不交男朋友,甚至没这方面的欲望,也超级没志气,相信我现在是那种就算无情也不会惹恼任何人,多情也不会打动任何人的女生,我的光芒在国内已经用尽,现在的我象块品质不好,见了水便难看丑陋,一蹶不振的布料那样,安分守己,非常自暴自弃的度日月。

我和前室友单小舞仍保持密切的联络,我一如既往的喜欢小舞,和小舞聊天,让我觉得自己离家乡很近,我们都警觉的不提肖瞳瞳,但我知道,我现在所承受的一切,肖瞳瞳和我一样在承受着。

小舞告诉我可欣已经回学校上课了,当时书伟让她暂时办休学的建议实在英明,她也说可欣一回学校就问起书伟,得知他生病还难过的哭了。

小舞说这些的时候我会尽快跳话题,我只想读书完回去看望他和舅舅,想念他,不代表我愿意从别人口中知道他的消息。

当然,除了看租看影集和想念书伟,我也学会了别的,比如骑单车,谢天谢地我终于会骑了。

我还学会了打工,学会打工不是因为我爱工作,我只是怕我爹妈破产。

我也有自己的计划,我计划存点钱买辆哈雷机车骑,骑哈雷,适合我。

我的工作是在家pub做做伺应,兼学调酒,我学的很好,也喜欢自己的工作环境,那是间gay吧,我也不明白自己好好的干吗一定要选家gay吧打工,不过我确实因此认识了一个好朋友,他叫大卫,他的男朋友叫卢卡斯,他们有个习惯性动作,很象舅舅与书伟,他们常共坐在pub一角的长沙发上,大卫累了就躺下来,头枕在卢卡斯的腿上,两个人慢条斯理的聊天,身上带着股西方人少有的恬淡与清静,我有时候会对着他们两个看很久很久。

日子有功,我与大卫处得逐渐熟悉,常与他聊天,卢卡斯不是会聊天那一挂的人物,他负责听大卫说话,大卫说的话大家都喜欢听,大卫叫我长辫子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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