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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有点喜欢陆初了
来人正是陆初。
他手里的枪还纹丝不动,枪口正对的是李浩然。
他紧皱眉头,“川”
字纹就像三道深壑,横卧在眉间。
他好像不开心,或者说是恼怒。
李浩然应该理解陆初的心情。
任何人都不太喜欢别人无缘无故闯进自己的房子,发现自己的隐私,尤其是像陆初这样的怪人。
但让李浩然惊讶的是,陆初身上的血迹。
满身的血污。
很是吓人。
“你这是?”
李浩然不得不提出这样的问题。
见到这样可怕惊悚的场景,心头都难免会颤一颤。
满鼻子的血腥味道。
“是你?”
陆初好像终于看清了李浩然的样子,端着的枪口缓缓放下,将枪挂到墙边。
“打猎。”
陆初好像在回答李浩然的问题。
李浩然往门口张望了一番,果然,在小菜地的边上,有一头足有两百多斤的野猪躺在地上。
打猎?这并不奇怪。
青苹果市是丘陵地形,辖区内多山丘,虽然不算太高,但也是树林密布。
本来这么大的野猪已经快绝迹了,但通过近几年政府的生态修复,生态物种逐渐丰富,像野猪这样的野生种群逐渐活跃,时不时闯进人类的领地掠食。
毕竟野猪生长起来,也是快得要命。
但野猪可不是普通人能搞得定的。
通常一头成年的野猪,需要至少两个人以上的猎人才能合力击杀。
注意,是专业的具有丰富经验的猎人,更何况普通人也不允许随便诱捕野猪。
但现在躺在李浩然眼前的那头肥硕的野猪,一枪毙命,而致命位置,就在头部。
很精准,很有效的一击毙命。
其实,对于一个具有丰富狙击经验的退役军人而言,击杀一头重达两百多斤的野猪,或许也不算太难。
但让李浩然有些奇怪的是,明明野猪已经一击毙命了,身上怎么还有那么多的弹孔?颈部一发,心脏一发,脾脏一发。
正因为野猪身上的弹孔很多,所以血流也多。
而陆初身上的鲜血,好像应该就是拖运野猪时留下的。
陆初瞥了一眼李浩然,好像也看出了李浩然的疑惑,“这是我的习惯。”
陆初漫不经心地脱下身上的脏兮兮的上衣,露出一身古铜色、油光发亮的腱子肉。
“也是军人的习惯。”
“军人的习惯?”
李浩然有些惊讶。
陆初没回答,径直走到洗手盆边上,搓洗双手。
李浩然好像记得有一部动作电影,男主角的射击动作就是冲敌人躯干先开两枪,再往脑袋上补上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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