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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姓靳。
靳,呵,他居然也姓靳。
曾经,很久很久以前的曾经,他也觉得靳是个珍稀的姓。
他以为这能让那些张王李赵的同学羡慕,谁知他们不这么想,还欺负他。
他们无视他傲人的姓,只嘲笑他的名字像女生。
那时,他还叫做靳双。
他妈生了他这个长子,还想再要个小儿子,便把这种美好的愿望取在了他的名字里。
她成功地又怀孕了,孩子还没落地,她的丈夫孩儿他爹就没了。
别人都等着看小的这个怎么变成遗腹子,谁知结果出乎意料:生产的时候,大人小孩一块过去那边,和一家之主团聚了。
只剩下他,在这里顶着一个破烂的名字。
这个名字让他被笑了好久,久到他都忘了有多久。
他稍微有点主意后,做的第一件事,也是一生中唯一一件敢想敢干的事,就是去改了名字。
可是,改了以后,大家反而笑得更厉害,因为“爽”
字更像女人。
而他,却没有勇气再改一次了。
这里面,好像有点什么道理。
以前的人总讲,命里缺什么,名字就起什么。
他这一辈子,最欠的,就是这个“爽”
字。
在长大以前,他寄篱在叔叔家。
上完了小学上初中,然后开始闹运动。
实话说,他挺感谢那场运动,这让他可以和那些日后自学成材到拥有了话语权的成功人士一起并称为“被耽误的一代”
。
其实,就算没有那一切,以他当时的脑子、心境和叔叔家人的眼神,只怕也上不下去了。
有时候想想,也许,连初中也不该去上的。
在初中,他遇到了一个人,他们班班长,还是团支部书记。
那人也很白净,也很文雅,也长了个该死的希腊鼻子。
他是他一生中最难忘记的人。
是因为他特别欺负他吗?错了!
是他从来没有欺负过他。
在他以前,被人欺负得久了,也自有一套自作践的道理:至少,别人还能从我的痛苦中得到快乐;至少,我还有被人欺负的价值。
这人又欺负我了,你看,我又有价值了……
可是那个人,他从来也不欺负他。
他清澈的眼睛,一向通透地从他身上望过去,从来也看不见他,从来也不过来欺负他一下。
每个人都欺负他,他为什么敢免俗?那无视的眼神昭示着答案:你?你是谁?我为什么要欺负你?难道我比你高等就会觉得高兴?那我也太没追求了……
是的,就像一条虫子,它注定不会有什么大作为,毕生梦想就是惊吓到一个年轻女孩。
她会撕心裂肺地尖叫,“砰砰砰”
地在它身上连跺十脚,把它踩成肉饼肉泥肉酱,然后嫌恶地在地面上蹭掉鞋底粘着的它爆成汁水的内脏。
作为一条虫子,这样的死法,这样的结局,也算得轰轰烈烈。
它被人厌恶过,可以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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