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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可将厚脸皮精神发挥到了极致,伸手展开双臂,对着唐思淼撒娇。
唐思淼有些无奈地吸了口气,走过去将她横抱起来,大气儿也不踹地将她抱进了卧室,轻放在了床上;他替她掀开被子,又捏了捏她的红肿的脚,轻声问:“还疼吗?”
说不疼是假的,室内温度不低,秦可可的脚现在是又痒又疼,就像是生了冻疮,那种感觉极为难受;果然,她很不适应北方生活啊……唐思淼转身去厨房拿了一块切好的生姜,将姜汁儿擦拭在她的脚趾上,解释说:“我刚来这边的时候,脚上会起冻疮,用生姜擦拭的老办法很不错。”
“看不出来,你懂得还挺多。
糖水,你以前眼睛不好的时候,都是一个人过吗?有没有人照顾你?你脚上生冻疮了,有人给你揉吗?你在家里摔倒了,有人扶你吗?”
秦可可问。
“秦阿伯会照顾我工作,我眼睛不能看文件,便由他替我整理成语音。
生活上,我更喜欢独立;生冻疮了,自己揉,摔倒了,自己爬起来。”
唐思淼的回答很平淡,却也让秦可可心间阵阵发涩。
她一把揪住唐思淼的衣服,说:“糖水,以后你心情不好,告诉我;摔倒了,我扶你;如果你脚上生冻疮了,我也帮你揉,我不嫌弃你的臭脚!
其实,我是一个很自私的人,但是对你,我却怎么也自私不起来。”
唐思淼伸手摸了摸她的脸颊,他的语调十分温柔:“傻丫头,你呀……”
想说什么,却是什么也说不出来了;这丫头总是会以一种不同的方式带给他温馨,那样淡淡的甜蜜像是云雾一般萦绕在他心头。
唐思淼替她擦完生姜,拉了被子给她盖上,抬手关了主灯,只留下一盏昏暗的台灯;他抚摸着她的额头,声音轻的像是空中绵云:“早点睡。”
“睡不着,没瞌睡。”
秦可可呼了口气,眨着一双乌黑的眼睛,说:“嗯……你唱歌给我听好不好?我记得,小时候外公经常哄我睡觉,给我唱摇篮曲,他的歌声总是不在曲调上,却很耐听,听着听着,我瞌睡就来了,每次都能睡一个大饱。”
唱歌?他没唱过歌,不过,没吃过猪肉总是见过猪跑的,他紧紧着秦可可冰凉的手,轻声哼了一段《琵琶语》。
他以前喜欢弹古琴,自身乐感不错,加之声音温柔,哼出来的曲调很好听。
秦可可忘记自己是怎么睡着的了,里将唐思淼形容地举世无双,聪明睿智。
文章总体非常不错,不仅捧了唐思淼的英明神武,字里行间又不觉做作。
中午完稿,领导对她的稿子很满意;最满意的,自然是唐思淼,原来她在秦可可严里是这么优秀?这篇新闻稿,很快被集团微信群发,集团上下都接到了那条图文。
集团员工很快为这位神秘的年轻总裁定义上一个标签:最帅的青年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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