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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风眠也是一脸不解。
“不知道,”
天璇摇摇头,“只是说有要紧话和陆川哥说,我说你忙去了有什么事情可以给带话,这人又不肯,喏,还在吧台边坐着呢。”
天璇朝吧台那块儿指了指。
沈槐之和宁风眠顺着天璇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位打扮得颇为富贵的公子哥儿正独自坐在吧台边漫不经心地吃着薯条。
“公子找我?”
宁风眠走过去问道,而沈槐之也走进了吧台内侧,拿了块抹布开始擦一尘不染的桌台。
“嗯,”
那公子有些倦怠的样子,“听说你原本是在摘花楼里营生的?”
“嗯。”
宁风眠倒是答应得非常不卑不亢。
“所以你是沈老板买回来的男宠?”
那公子也没想到宁风眠能够答应得这么爽快,放下薯条问道。
“我是沈家的家仆。”
“哦?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我怎么那么不信呢?”
“信不信悉听尊便。”
宁风眠觉得无聊,转身就走。
“慢着,”
那公子倒是手快,一下子便抓住了宁风眠的胳膊然后极为暧昧地捏了好几下,“嘿,肌肉确实不错,这么着吧,你欠沈老板多少赎身银,我给他双倍,不,三倍,你以后跟我怎么样?”
“不怎么样。”
沈槐之罢抹布一摔高声道,从那人碰到宁风眠胳膊的那一刻,沈老板心中的怒火就腾地一下起来了。
“哦?这么生气?可我可是听说沈老板给酒铺取名卧听风是为了等宁将军回来的,如今沈老板如此护着一个家仆,恐怕不大妥当吧?”
那公子看着沈老板生气倒也不恼,反而用一种做生意的口吻和沈槐之商谈起来,“我买下这个男仆,你不仅能赚到钱还能保全自己的声名,何乐而不为呢沈老板?”
“这位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是谁的人,”
沈槐之已经绕过吧台一把把宁风眠扯到自己身后,“到我家的都是我的亲人,我沈某都护得住不劳您费心,慢走不送!”
说着便做了一个送客的手势。
“你!沈槐之,我告诉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等你和这男妓的丑闻传得满天飞的时候,我看你要怎么和宁风眠交代!”
那公子把手中的薯条一扔,尖着嗓子恶声恶气地喊道。
“哎?还威胁上了?”
沈槐之瞬间被激起了战斗之魂,“我沈槐之最不怕的就是威胁,你不打听打听,我在宣城是什么恶名,刚嫁给我家将军我就敢在摘花楼买七个人回家,害怕你告状,呵,一边凉快去吧!快滚!”
眼瞧周围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窃窃私语的声音也越来越大,那位色厉内荏的公子显然扛不住了,而直到将人赶出大门,沈槐之这才气冲冲地转头对着宁风眠嚷嚷:“你什么体质啊,看看你都招惹上了些什么人?!”
从来对外冷若冰霜,只对小狐狸一人黏糊的宁风眠:?
而此时,刚把一窝玩断电了的小崽子安顿进被窝的大管家落栗,则收到了一封来自宣城的富丽堂皇的锦缎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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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回来
落栗望着那贵气逼人的信封上的沈家家徽紧紧皱起了眉,他还记得当初沈家接待安西侯府派来说亲的礼官时的欣喜若狂,虽然能够嫁入安西侯府嫁给宁风眠将军是全祝国少男少女乃至所有家族的共同心愿,但是自家少爷槐之再怎么说也是个男子啊!
那时候自家少爷对这门婚事极为抗拒,几乎把自己住的小院给砸了个干净,最后还是逃不过一剂蒙汗药下去,直接被换好衣服塞进喜轿中,然后老爷夫人直接就在家门口挥手告别。
那哪是送嫁的喜悦,那是来自终于送走瘟神的发自肺腑的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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