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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掌权天下的是修仙的各个门派,如今便以云霄宗为修仙界门派的大能。
所以,只要这些修仙门派没闹出什么大事,天下便还算是太平的,而他们莲花村就在云霄宗门下,故而日子一直不错。
哪怕是仙修,也是要吃饭的,不到入虚境界都还得吃东西。
可入虚境界不是那么容易就到达的。
修仙也像考研,有些人努力了一辈子也考不上,有些人奋斗好几年也只能考一个普通学校的研究生,而有些人……轻松便能在清华北大本硕连读,保送博士。
学习还可以靠后天努力,笨鸟也可以先飞,修仙却不行。
没有天赋就是没有天赋。
所以,哪怕是云霄宗这样的大宗门,也经常需要外购食物,毕竟大多的仙修,终极一生都达不到入虚境界。
他们这些住在云霄宗山脚的普通人,便是依靠此等生机来寻求活路。
靠着云霄宗的庇护,种种菜,养养鸡,然后隔一段时间便拿着自家里种出来的最好的菜拿去集市上卖给那些下山来买菜的弟子,以换取银钱购买其他的生活用品。
穿越过来这么久了,除了三年多前的那个食子蜘蛛,秦至便没再见过任何妖魔,更别提魔修了。
若非偶尔抬头便能看到在村子上空御剑飞行的宗门弟子,他甚至觉得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古代世界。
人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男耕女织,住在这乡下的,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这辈子,好像也就这么过去了。
如今,爹娘安康,妹妹也在一日日健康长大,他身强力壮能做不少活儿,如今也攒了一些银钱,对生活非常满意的。
他不奢求大富大贵,也不想位极人臣,也很有自知之明地不去想修仙的事情,若这辈子就这么生儿育女,看着亲人一生安康,也算是老天对他上辈子见义勇为的嘉奖了……就在这时,胸口忽然传来一阵炽热!
那热一闪一闪的,烫得他胸口的皮肉都仿若散发出烤肉的香味!
秦至吓了一跳,赶忙伸手探入衣襟内,把那灵石掏了出来,同时垂眸看了一眼自己胸口的肉。
好好的,半点没红。
那被烫熟的痛感,不过是他的错觉罢了。
正疑惑这灵石怎么好端端发烫的时候,身旁闪过一抹白影,秦至担心这灵石会给自己惹来其他的麻烦,便又立马将灵石放回了自己的衣襟内。
可方才那被烫着的感觉还记忆犹新,秦至一时不敢让那灵石继续贴着自己肉,却又不好把灵石放在衣襟外头,便这么把手探到衣襟内拎着,两相为难。
他这诡异的姿势,却引来了异样的目光。
秦至侧眸看去,才发现方才闪过的白影是一个长相普通的年轻男子,因着他行为怪异,便惹得对方怔愣望着他……的手。
秦至也知此刻的行为十分猥琐,脸一红,便赶忙将衣襟内的手拿了出来,顺便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服。
好在那灵石已经不烫了。
白衣男子也觉得自己望着他人的行为十分不妥,便也立马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朝着茶摊老板温声喊道:“老板,一壶茶水。”
秦至听着那声音,竟觉得意外地好听。
他便忍不住再侧眸看去。
男子长着一张很普通的脸,五官不论是单个看还是凑在一块儿看,都绝对是那种放在人堆里找不到的类型。
按理说,这般长相的人,应当不会这般惹人在意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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