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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暗格里拿出剪刀,把雪茄修剪成了自己喜欢的模样。
人是喜欢模仿上流阶层的;而上流阶层一直在极力避免着被模仿,不断更换着潮流。
在荷官小时候,他对上流社会的认识,就是赌场客人嘴里叼着的那根雪茄。
而他只是老板雇佣的童工。
荷官12岁,说自己21了。
他从小就长得英俊,会有一些赌场的富婆喜欢。
看得多了,慢慢也就会了。
他靠着赌博,赚到了第一笔钱。
他出了赌场,拿这笔钱去了从前吃不起的餐厅,买了以前买不起的衣服。
住进了当地最高档的酒店。
他快乐的飘飘欲仙。
只有在赌博里赢过的人,才会一直愿意赌下去。
而运气不会一直眷顾着同一个人。
当运气不好时,荷官就需要一些别的手段。
所以他学会了出千;学会了用鱼饵让更多人相信,自己会一直赢下去。
荷官经历过很多次输赢。
他有许多次倾家荡产,但总能逆风翻盘。
他的钱越来越多。
甚至开起了自己的赌场。
有多少人在赌场家破人亡,荷官并不在乎。
赚了很多钱的荷官开始抽雪茄。
他请了最好的师傅,教他如何变得举止优雅,教他如何在这样繁琐且无意义的程序里,建立起秩序。
荷官用钱装潢着自己。
金灿灿的新衣就是他的底气。
然后他发现,那些“高级的人”
根本不在意他会不会抽雪茄,这都是过时的玩意儿。
雪茄并不被真正的喜欢,只是一些人彰显自己地位和阶级的排外的工具。
当其他更底层的人学会后,这件工具就失去了原本的价值。
他们讨论葡萄和酒庄;股票和科技公司;比特币和元宇宙;人工智能与gpt60。
那些淑女与先生们,落在荷官身上的眼神是那么的无所谓。
仿佛他和晚会上的餐具没有任何区别。
荷官感觉到了难堪。
荷官回家后,红着眼,一盒一盒地剪掉雪茄,把它们统统丢进了垃圾桶里。
他难道不比那些生而高贵、只会趴在父辈身上吸血的人更聪明?更有勇气?更优越?可荷官又清楚,自己一辈子也超过不了他们。
这种不甘最后成为一种向外的愤怒,他恨极这命运的不公。
只剩最后一根古巴雪茄,他想起了它的售价,十万。
推销的人说是什么大师生前亲手卷的。
荷官看不出它和其他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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