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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的,当家的!”
还未说完,大郎又找过来了,正在楼下喊着我。
其实平时很少找我,大多大郎和狗剩就能搞定,今天不知道是什么日子,没个消停。
一定是那二个青楼头,否则不可能属于大堂经理职务的要来请我这个ceo解决。
果然真是那二个家伙搞出来的,说是御怜花在用鞭子打带来的姑娘,并且指着‘须知’读着,有特别偏好的客人在包房内鞭打自愿受打的或要求别人鞭打自己时,不得殴打成重伤或致死,否则立即报官并且百花山庄不承担任何后果。
确实又这一条,为了就是让每个来的客人满意。
因为来的客人口味有特别奇怪的,受虐和施暴狂的不时出现。
姑娘们为了赚到更多的缠头,当然会满足客户的需要,这个是没办法禁止的,禁不了就只能用条款加以约束。
每个来客和姑娘都签字确认的,看来这个御怜花下马威没摆成,反自取其辱,所以现在加以报复了!
我来回渡了几步,想着招。
“当家的要快一点,这个吃软饭的狗东西答应暂时停手,如果半个时辰不给消息,就要继续叫人鞭打了!”
大郎很是着急。
在宋,鞭笞家奴是很正常的事,只要不致死可以随意处置。
但打死的话,比杀死平民的罪稍微轻一点,平民由砍头转为流放,而官员则是撤职。
无论是从鞭打家奴上论理还是找乐子打姑娘,我都管不到!
确实又出难题给我好看呢,想到御怜花冷着个脸,在包房内叫人用鞭子抽着一个女人,其实很是得意洋洋的对大郎冷嘲热讽,就让我火气腾然而起。
又来下马威,难道他初来非要弄三把火才太平吗?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
好个御怜花,一个时辰都不到就玩出了那么多的花样,今天我不好好教训你,你以为我百花象其他女人一样的软柿子,随便你揉捏了!
我衣服都未换地跟着大郎走到‘姹紫嫣红’,平时的歌舞嬉笑声都均消失,所有人的人都在包房或者大堂十几桌散座位置上看着我的大包房,静观事态发展。
来到包房口,我扫眼望进去,跟我想的八九不离十。
一个身穿淡绿薄衣、袖口为同样色泽绿透纱的姑娘正发出微弱的呻吟趴在铺着上好厚实地砖的地上,背脊的伤口已渗出血来,染得衣服一片扎眼的湿红。
那个小白脸御怜花坐旁边的罗汉椅上,端着茶正优哉游哉的喝着,那种冷血还真是比得上战场上踏着千军万马尸骨的枭将。
千娇百媚的砚茗正风情万种地靠在我的软榻上,旁边一个姑娘跪在旁边,正帮他捶着腿。
他发出了一声拉长的软绵绵鼻音:“呦~是当家的来了。”
他用打量货物一般的眼神上下看了看我,狐媚的长眼眸好似能说话一般:“换了套衣服呀,别说,当家的到底是国色天香,哪怕是普通衣服穿在身上也比我的这些姑娘强哪止千百倍。”
他对着地上倒霉的姑娘好似很惋惜的叹了口气,和悦善目地说着好话:“其实就是小错,何必要用打的,把那么可人的美人打得什么样呀。
我是没办法劝了,就看御少爷是不是看当家的面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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