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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类推,他现在是只狐狸,抓点兔子啊山鸡啊什么什么的,完全也不是问题。
然后云奚伸爪撸了撸自己胸口的绒毛毛,抖抖脚,就要出发了。
…再然后事实证明,本能这种东西太过玄乎,是真没啥用。
云奚摊成一团气喘吁吁的狐饼,天地良心,它从来没想到兔子能跑那么快。
嗖地一下,就没了。
当然,司命也没想到,五六天了,云奚愣是连根兔子毛都没吃着。
再于是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云奚踮着爪爪摸进了小山村。
顺便摸进了一个农户家的鸡窝。
作为狐狸,就是要偷鸡的,这是很正常的事。
云奚一边给自己鼓气,一边自我安慰,等他以后发达了,偷的一只鸡,还你们家起码五只!
哦不,十只!
可没能偷到,在见识到兔子腿脚的迅猛之后,云奚又见识到了母鸡尖嘴的凶残。
他被叨了。
要不是跑得快,尾巴毛都要叨没了。
云奚随便往哪个角落里一窝,感觉饿的都快晕厥了,他总算明白,为什么司命当初说,他生命力顽强,饿个十几天都饿不死。
好家伙,他难道就要这样饿个十年,一直饿到白月光来遇到他?难不成还必须吃白月光给他烤的鸡不成吗?不,云奚是拒绝的。
紧接着,云奚就抢了路边小孩的糖葫芦。
也不能算抢吧,应该说是报酬才对。
云奚是在被鸡叨了的第二天遇到那个孩子的。
小孩子脏兮兮瘦巴巴,是最最典型的小乞儿,身上卷着破布条,一张脸被泥巴糊得都看不清楚,好吧,云奚觉得更像是泥巴上长了两个眼睛一个嘴。
小乞儿一看就好欺负,也果不其然,就被欺负了,一群穿得还算光鲜,长着就趾高气扬的傻小子,把他跟拖死狗似的拖到小巷子里。
那个小巷子里好巧不巧,摊着一只饿的憋憋的云·狐狸·奚。
云奚饿得眼睛都在冒绿光,本来正瞄上了那几个傻小子的钱袋,但在他们不知轻重地锤了一下地上的乞儿后,就瞄上了他们的脑壳。
只见一个灵活的飞跃,一只帅气逼人的红狐狸如火团般降落,然后优雅地抬起爪爪,邦邦就是一拳。
邦邦邦就是两拳。
邦邦邦邦就是三拳。
…以上,是云奚的自我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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