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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的,我他妈的去唱歌!
去唱歌行了吧!”
那个该死的天使始终沉默着不坑声。
但说不好又躲在什么地方暗中偷窥!
詹姆斯气得混身发抖,近乎暴怒地拉开门,气势汹汹地走下楼,不用林德招呼就主动去厨房找那个该死的病号饭。
然后,他又一次把盘子狠狠拍在了混账哥哥的大脸上,挥着手臂吼:“五十次!
足足五十次!
我每一次都不想和你吵架,你他妈回回都能找到理由给我添乱、和我吵起来,就他妈的为了一份屎一样的饭!
五十次,你和我吵了五十次!
想吵架是吧?那就来啊!
来啊!”
林德懵逼地看着弟弟,一时间居然被镇住了。
他抬起手抹了一把脸,难得地结巴了一下:“这,这是怎么了?”
约翰老爹同样很懵。
他放下刚拿起的报纸,和大儿子面面相觑,迟疑地回答:“也许……就业压力太大了?”
尽管答应了那个该死的天使。
可实际上,詹姆斯对歌手这职业毫无概念。
自古隔行如隔山,突然让一个曾经的汽修工转行去唱歌,大概只有三流小说才会这么没逻辑地瞎编。
而且,更让人心烦的一点是,他还没办法光明正大地告诉亲爹和亲哥这件事,总不能对他们说:“我不去工作了,天使喊我去唱歌。
“
假如这么说了,老约翰和林德肯定会呵呵他一脸,摩拳擦掌地问:“天使?吉米,你见过恶魔吗?”
然后,给他来一顿巨疼的混合双打。
所以,他只好每天假装对爸爸和哥哥说去修车厂当学徒工。
可实际上,在走出家门后,他就孤单地四处找能唱歌的地方,以及能通过唱歌赚钱的工作。
在无所事事了三天,又想放弃的时候……
一张乱贴在窗户上的小广告突然被风吹落到了他的脚下。
这就像是命运的关键转折点儿。
后来,詹姆斯非常怀疑是某个天使的杰作。
但在当时,他压根没想那么多,条件反射地就捡起了那张薄薄的纸,也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上面写着:诚招乐队主唱。
感谢英格兰普及的基础教育。
半文盲的詹姆斯好歹认识这几个简单的单词,但问题是,应聘一名乐队主唱一般需要什么条件?
基于不懂就问的原则。
他四处张望了一下,随手拉了一个看起来很懂的路人打听起来:“嗨,兄弟,你觉得怎么才能当个乐队主唱?”
这个后来在他记忆里已经面容模糊的路人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给出了一个相当绝妙(讽刺)的回答:“长得好看,能装逼,会唱歌,什么乐器都不会,又不想一个人傻逼地站在舞台上。”
詹姆斯欣然大喜:“太好了,我每一条都符合,这不正是给我准备的活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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