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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倒是温言细语,一下子就能击中心扉。
眼角火辣辣地疼疼痛,嗓子哑了,鼻子也有些不通,我狼狈不堪,眼泪倒是不怎么流了。
他看着我,目光中竟然有淡淡宠溺,“别哭了。
记不记得费雯丽在gonewiththed最后说了什
么?afterall,toorrowisanotherday一会儿回家洗个澡,好好睡一觉。”
刻意放低的声音,无限温柔的语调。
眼前的这个男人,我任性的时候点醒我,我疲惫的时候照顾我,我无理取闹的时候不纵容我,我受到伤害的时候宠溺我。
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自然不是傻子,也不是十六岁的无知少女。
我二十岁了,懂一点人情懂一点世故懂一点儿人性,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无缘无故在一个女孩子身上浪费这么多时间?
可是我现在无暇想这些。
我哭完了之后对陆青玄说,“我先回去了。”
在我的手放到车把手的时候,他把手放在我的冰凉的手背上,似乎有一股奇异地安抚人心的力量,“乖,好好泡个澡,睡一觉,所有的事情明天再想。”
末尾还叮嘱一句,“记住,人生在世,除死无大事。”
我好像被震撼,只记得他双眸深不见底,大海般不知深浅,不知寒温,不知流向。
作者有话要说:陆先生不是十全十美的。
大家觉得他好,因为是第一人称哦
本文可以算得上是某年某日某少妇回忆恋爱史?
☆、寻爱记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是我的眼睛像野兽一样亮的袁维宜。
醒来的时候是凌晨两点,眼睛还是碰一下就疼,却怎么都睡不着,满脑子都是袁维宜。
不是现在出入公共场所都要带着大墨镜的他,而是在英国的那两年。
他是那个小麦色皮肤的英俊少年郎,身材高大匀称,穿一件外贸商店合成港币几十块钱的普普通通的格子衬衫,简单的牛仔裤,打折款的李宁运动鞋就可以下场打篮球。
朴素,却干净帅气。
在一堆五大三粗的外国人里,袁维宜显得又瘦又矮,可是他跳起来那样高,脊梁挺直,脖颈后仰,姿势漂亮。
其实他会特意穿格子衬衫和牛仔裤,也只是因为我随口说了一句最喜欢男生穿格子衬衫。
普利茅斯的校园非常小,篮球场旁边是一排高大的树木,歪歪扭扭的,而他喜欢在打球之前牵着我的手,我们靠着树干轻轻地拥吻,空气里是春天里绿色植物的清新气味,他的唇那么软,就好像丝绒一样的触感,在我的唇上反复留恋,徘徊不去。
看他打篮球的时候,我在场边捧着他买好的橙子口味的酸奶喝,心里有小小的骄傲,恨不得全世界都来围观,让我可以洋洋得意地宣布,我的男孩,那么耀眼。
也因为一直打球,他一直都很瘦,反倒是我,小腿儿有一点粗,贪吃零食又有一点儿小肚子。
他摸着我的肚皮笑我是小肥猪,甚至还来捏我的脸,恶作剧地笑。
身边的洋妞儿肚子上套着几个游泳圈都要争着穿露脐装,只有我不敢,女孩子总是希望在喜欢的人面前呈现最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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