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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罢,便已三步并两步的窜上了楼。
☆、
登录‘吃客’,莉莎口中所说的斯法尔发的那篇文章已然稳居热门首位。
凌薇顺手点开,入目文章的星评等级还不到两颗星,获赠的‘吃客之心’数量更是堪堪只有百余颗,这样的成绩显然有违一般能冲上热门的前提要素。
然而在看到文章的评论数时,一切便都已经明了。
距离斯法尔发出这篇文章才过去仅仅十来分钟,文章的评论数却已经上了数十万,直逼百万。
如此庞大的评论数,用相同时间来计数的话甚至远远超过了莉莎之前所发并引以为傲的汤面分享帖,而斯法尔发的还不过是一个纯文字帖。
众所周知,花花绿绿的图片总是更能吸引人的眼球,尤其是在网络上,大多数人对于纯文字帖都会抱有或多或少敬而远之的态度。
凌薇凝眉细看起文章,想看看斯法尔的这篇文章到底写了些什么能引来如此热议。
这厢莉莎抱着盛放萝卜丝饼的盘子姗姗来迟,嘴里叼着半个还热乎的萝卜丝饼,凑近了凌薇含含糊糊的说道:“唔,这个萝卜丝饼好好吃,凌薇你就只做了两个吗?”
鉴于过往不止一次被限食的经验,让莉莎不得不深刻的去怀疑凌薇有没有事先藏起来一部分……
“嗯。”
专注于看帖的凌薇只敷衍的用鼻腔回应,之后便不吭声了。
讨了个没趣,莉莎挺无辜的摸摸鼻子,拉了把椅子过来在凌薇身边坐下,嚼着美味的萝卜丝饼,便也兴致勃勃的跟着凌薇一块儿看了起来。
两个总比一个好,总比一个都没有好,是不是?乐观的吃货心理,就是这样子的==
斯法尔的这篇文章名为《论那些你所不知道的食材》,主要内容讲的自然就是那些对于这个世界的人而言相对稀奇少见的食材。
不过,斯法尔却不是开门见山的直接就介绍食材,而是以自己的一次尴尬就餐经历为切入点来引出主题。
是说他有一次去朋友开的餐厅就餐,店里刚好有菜色上新,在友人的再三推荐下,他盛情难却,只得点了一份新菜色试吃。
斯法尔写到,这次试吃他原本只是不想驳了友人的面子,所以一开始便打算着应付了事的。
看着被端上桌的黄黄白白的稠粥,他更是在心里暗道后悔。
然而面对友人满含期许的目光,他实在不忍令其失望,终是在做足了心理建设后,一闭眼用上慷慨就义的精神吃下一口。
也就是这么仅仅的一口,他便结结实实的被口中鲜美的滋味给惊艳到了。
粘稠的粥水熬得软糯而细腻,粥水之中依稀可以品鉴出小块小块的嫩肉,有别于当时他吃到过的所有肉制品,那小块嫩肉的肉质非常细腻,用舌尖细品的话可以尝出它柔韧丝状的质感。
实在太过美妙的味道,让他忍不住逾越的向友人询问这碗粥水里头到底放了何种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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