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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气鼓鼓瞪了晋王一眼,只管赌气不肯说话。
他站在光溜溜的石阶上,三下五除二几把掀掉了湿衣服,赤裸的胸膛剧烈起伏着,皮肤在夕阳余晖照射下泛着层金器般耀眼的光泽。
一颗水珠从他脸颊处滴落,沿着修长的脖颈匀称的锁骨一路向下滑去……那是常年骑马练就出的挺拔腰身,脊背笔直,肚腹平坦,肌肉紧实有力块垒分明……
这一幕直看得晋王舍不得调开目光,沈思那么年轻,那么生机勃勃,即便是尘土满面、血污遍体也难以掩饰他从骨子里散发出的烁烁光华。
他走到哪,哪里便充盈着明亮浩荡之气,他的美是灵动飞扬之美,矫健昂扬之美,绝非府中那群香脂软玉、锦袍罗带堆砌而成的所谓“翩翩佳公子”
可比。
就好似一把上古名剑,看去朴拙平淡,实为稀世奇珍,平常人眼里那不过是一堆旧铜烂铁,只有识货的人才能真正读懂它的魅力,可又并非每个识货之人都有本事将它握在手里随心掌控。
望着几步之外的沈思,晋王微微眯起一双凤眼,笑意深邃。
举凡这世上的好东西,都是有能者得之比如天下,比如烈马,比如眼前的黝黑少年……
等晋王洗去一身疲惫回到营地,架上的鹿肉已经被烤得外焦里嫩,香气扑鼻了。
抓起几把盐末子和香辛料撒上去,火苗腾地窜起老高,油脂被燎得“吱吱”
作响,光是听听就诱得人食指大动。
侍卫们当值不敢饮酒,只围坐下首豪气大啖着美味的鹿肉。
沈思这厢刚刚吃到半饱,那些人就拍着肚皮陆陆续续起身四处巡视去了。
有酒有肉却不能尽兴,这让沈思郁闷不已。
他几口啃掉半条鹿腿,拎着酒囊信步走上了一侧的崖边,半卧在那就着月光自斟独饮起来。
晋王见状,也紧随其后跟了过去,毫不客气地与沈思肩并肩席地而坐,又朝沈思扬了扬手里酒囊:“念卿,今日拉你下水是本王唐突了,在此向你陪个不是。”
王爷千岁纡尊降贵主动赔礼,沈思却只是大喇喇一笑:“这种小事根本不值得放在心上。
我若真计较,此刻你也不会完好无损坐在这了。”
其实在老虎扑过来的一刹那,晋王一声“念卿”
沈思听得真切。
不管晋王收自己为义子有何目的,起码危急关头表露出的担忧是切切实实发自肺腑的。
沈思领了他的这份人情,别的自然不会多加计较。
“你这张嘴巴长得不大,说起话来口气倒是大得很……”
晋王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心里不免暗暗有些忧心。
这黑小子气太盛、人太傲,至刚易折,难保将来会因为脾气吃大亏。
沈思满不在乎地一甩手:“我向来只说实话。
我身手确实好,骑术确实高超,领兵打仗也确实很有一套,这些都是真的,为什么不能说?若是处处讲究分寸,话只说三分,事只做一半,心思全靠猜的,恐怕不闷死也要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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