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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葫芦并不知道自己的小计谋已被拆穿了,犹在卖力表演着:“还是公子于兵法上头足够纯熟,这段日子我也将架上的兵书看去不少,可脑子太笨,能记住的委实不多。”
沈思牵起嘴角勉强笑了一下:“器械者,因时变而制宜适也,死记硬背是没用的。
就算将前人的兵书典籍都装进脑袋,也不过是个纸上谈兵的赵括而已。”
见“背兵书”
的法子并未起到预期效果,金葫芦可怜巴巴望向郡主求助。
郡主转转眼珠,又有了主意,一番挤眉弄眼暗示之后,金葫芦终于拍着脑门顿悟了:“诶呀公子,差点忘记,前日詹将军偶得了一把宝刀,说要赠予公子。
那刀又窄又长,也不知使起来是否趁手。”
说着话他跑进厢房,很快取来一把银光闪闪的佩刀交给了沈思。
那刀刃长三尺,柄长四尺,握起来沉甸甸分量十足。
沈思持刀在手细细打量着说道:“此乃斩马刀的一种,由唐代横刀演变而来,锋利异常,精于劈砍。”
只随意甩动了两下,竟是龙吟虎啸,凛凛生风,果然宝物。
所谓剑走轻灵,刀行厚重,与剑相比,刀更显亢直阳刚。
所谓“城头铁鼓声犹震,匣裏金刀血末乾”
,那曾是怎样一场激动人心的胜利……
兴之所至,沈思不自觉施展起了少时修习过的一套刀法。
不想一时大意,挥手劈砍间用力过猛,直觉腹部一阵钻心的疼痛,随即有股温热缓缓化开。
他心里暗道不好,赶紧收势将刀递给金葫芦,又借口体力不济要喝茶歇息歇息,而匆匆回房去了。
到房中解下外衫一看,缠在腰间的布带果然被血晕湿了,看来定是方才舞刀舞得忘形,挣裂了伤口。
他不想给人知晓了再添什么麻烦,当即衣服一遮,打算去向牛黄讨些止血的药粉,只胡乱涂抹在伤口上就是了。
自打晋王回到王府,大大小小各色难题便已摆在了眼前。
且不提别的,单说那小皇帝派来的钦差吧。
钦差大员入境晋原,当然要先拜会拜会镇守一方的晋王爷了。
可真的王爷千岁明明还在水上飘着,整日窝在府中饮酒行乐那个只是容貌相近的西贝货,远看还似模似样,一说话可就要露陷了。
辜卓子、孙如商当然不敢拿他出去见人,因此只能想尽各种借口一味拖延着时间。
钦差大人被晾在行馆好几天,耐心就快了要磨光了。
如今晋王总算赶了回来,这一面越早相见越好。
可见面之前,晋王还需将这段日子以来王府内外发生的大小事宜熟记于心才行,哪怕细枝末节也不能放过。
否则万一言语之间出现纰漏,难保会给对方顺藤摸瓜探到虚实。
除此之外,还要遣人去彻查这位钦差的身家背景、脾气秉性、所属派系,诸如此类林林种种。
只有知己知彼,才可万无一失。
在晋王看来,没人绕得开“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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