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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荣身为御史中丞一向忠于他,王季驰没有怪罪他。
“既然证据已经拿到,便先停了审问,把于却安排到一个院子内严加看管。
至于刘幸锦,你就送他回去吧。”
王季驰说罢转身离去,与刚才不同,与刘幸锦再无半分亲近之意。
……
刘幸锦被送回去后,王季驰则回了临时住处。
这是一个十分雅致的住所,处处透露着整洁有序。
之所以住在刘幸锦曾经住过的地方,原因很简单,王季驰希望能发现一些秘密。
快点办完这里的差事,摄政王的案子结束后,他与刘幸锦也名正言顺的和离。
他们并没有感情,在一起也是因为摄政王强硬办了婚礼。
只不过,刚迈进书房,抬眼就看到几副刘幸锦的画作,上面的王季驰在马上雄姿飒爽,在人前作诗品茶,一举一动十分细致。
王季驰贵族出身,从小到大都是瞩目的存在,文武双全,父亲虽然是国公爷世代功勋之臣,但王季驰一向用实力说话,不过十八岁而已,在皇上面前已然成了红人。
摄政王才用刘幸锦绑住他,把他劫进摄政王府强行拜天地。
新婚之夜,王季驰问他是否有真心,刘幸锦并未回答。
摄政王当做棋子送来的人,他怎么敢说有百分百的真心。
王季驰坐在书案之上,面前的摆放着两份口供,其他两位谋士都招的差不多了。
但知道最多的是刘幸锦,就差他的那一份儿,王季驰便可以交差了。
王季驰摩挲手指,似萦绕着刘幸锦的一缕香味儿。
属于刘幸锦的,似粘在了手指上一般。
被花荣送回小院子后,刘幸锦有些沮丧,凭借王季驰临走时的冷漠,加上谈风月的误会。
刘幸锦恐怕又被讨厌了。
花荣轻叹一口气,“幸锦,你打算继续飞蛾扑火吗?”
刘幸锦愣了一下,日记上记载他与自己是好友,关心自己也正常吧。
刘幸锦垂下眼眸点头,他不能灰心。
花荣知道这位亲弟弟脾气倔,再说刘幸锦真的喜欢王季驰,他应该要帮一把。
他们出身贫寒,小时候便被卖进风月楼,花荣中途被读书人家看上带走做继子。
刘幸锦则一直留在风月楼。
等花荣做了御史中丞时,才发觉刘幸锦是自己的亲弟弟,那时候刘幸锦被摄政王重视,与他成了好友。
不过,刘幸锦是个棋子,从来都身不由己。
刘幸锦似乎没注意到花荣的叹息,而是祈求道:“能不能让我去见见大人,最好准备一瓶冻疮膏。”
“冻疮膏?”
“嗯,我想关心一下大人。”
刘幸锦说的很坦荡。
花荣突然道:“那就深夜去。”
对刘幸锦来说,什么时候去都行,但冻疮膏必须送。
深夜,刘幸锦一身小厮服饰,跟随花荣来到了王季驰的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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