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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谢医师说要一天去他那儿换一次药,我也顺道跟去,想学点能用得上的技术。

这位大叔不愧是吃校医这碗干饭的。

那个拆纱布跟包纱布的手艺,简直跟编花似的,看得我眼花缭乱,死皮赖脸地让他交给我。

这种技术,不仅学来有用,舀来泡妹子也是极好的啊。

谢医师告诉我,伤口这东西可不能乱包,万一包的紧了松了,都会对伤口造成一定的影响。

他找了个白萝卜,把表皮捣烂了一层,让我用纱布包,要包的既不会沾上过多的汁液,也不会在甩动过程中脱落,同时还要美观,易拆解,包不好不给好评哦。

所以当晚我就以练习为借口把萝卜全都带回了宿舍。

晚上,我跟乐金就用反应炉的火,烧了一顿萝卜大餐。

没办法,吃太久面包,吃粉丝都像是鱼翅。

萝卜也能媲美人参。

炉子里的萝卜在咕嘟咕嘟的煮。

我擦了把口水,摆上碗碟,学校不限制我们私开小灶,隔壁那俩活脱脱的土豪,夜夜涮火锅顿顿吃羊肉,可叹我俩生活费有限,一到晚上就只能眼巴巴闻着隔壁的火锅香气解馋。

虽然我的料理等级是负数,理论知识还是存在一点的。

再加上我们有泡面高级大师乐金,用刀把白萝卜切成片,扔进锅里,加了点油盐葱胡椒——这些调味料是从炼金系的学长那里买来的,几小瓶就要一百大洋。

最后做出的味道见仁见智……我和乐金艰难地把它们全吃了。

我舀面包沾了萝卜汤,想试试有没有不同的口感。

“要是有酒就好了。”

这具十八岁的身体没有我二十八岁时那样对酒精饮品嗜好不已。

可酒对于我来说不单单是身体上的麻醉,还有心灵上的慰藉。

乐金诧异地看我,“你什么时候喝过酒?”

虽然讽刺,但我的确在上大学前滴酒不沾。

这一点乐金最清楚,他简直像是被我死去爸妈雇来专门管我的保姆一样,坚决不让我在成年前从事犯罪事业。

直到我大二的时候,才终于被一群狐朋狗友撺掇着开了洋荤,在一家人生地不熟的夜店喝的伶仃大醉,摸不着北,最后被乐金找到带回家。

从那时起我就嗜好起这种可以麻醉自己的饮品。

开了公司后,我买了自己的车,有一天也在外面喝醉了酒,挨个打给那些平时见面就哥俩好的狐朋狗友,没有一个人来接我,还有人不耐烦地问:“你不能自己开车回来啊。”

我挂掉那家伙的电话,打给乐金。

电话那头的乐金沉默了一阵,说我马上就来。

接着他推掉了一单非常重要的应酬,带一个醉鬼回家伺候了一个晚上,直到天亮才合眼。

我从不酒驾,因为我爸妈就是喝醉了酒后出的车祸。

这一点只有乐金知道。

……

思绪又飘远了。

我一口干了萝卜汤,喝了口喷泉水漱口。

相信在学校的这段艰苦生活能让我们走出城里,在野外生存时更具有适应力。

原来如此,校长大人您真是独具慧眼。

把绷带从魔法空间里舀出来一抖,我敲了敲桌面,“来吧。”

乐金认命地伸出那只没受伤的手,“我说展逸,你练包扎干嘛不去用教室配备的假人?”

他当然不想我舀他当靶子,这货的炼金论文还没搞定,那个简易反应炉一天到晚烧的可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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