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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跪坐在她的腿间,身子倾前,视线有光芒般浸透她。
目光加起来是颗太阳。
不过不是火红色,而是白的,透明色的,河流上升起的白钻石。
邹程司继续说:“’我给你我设法保全的我自己的核心——不营字造句,不和梦交易,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
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
我给你关于你生命的诠释,关于你自己的理论,你的真实而惊人的存在。
‘”
他伸手抚摸她的脸颊。
仿佛所有触觉都在抚摸她,目光和呼吸,以及声音。
“’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
‘”
梁洛洛:“还是诗吗?”
邹程司:“嗯。”
他凑到她眼前,几乎就把视线落到她的眼底,望着她,再次吻上她的唇。
轻轻地吻。
梁洛洛略有些迷离,她觉得自己莫名其妙被打动了,在黑暗、寂静、情诗和触碰中,在声音、味道和感觉中,第一次知道原来诗是这么美的东西。
会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有羽毛在拨动她的心弦,一点儿一点儿。
房间静得,只有他们两个。
梁洛洛也回望他眼底:“你知道我这辈子最不喜欢的做的事是什么吗?”
邹程司与她鼻尖触着鼻尖:“是什么?”
梁洛洛:“是向别人求饶和示弱。”
她唇角勾得弯弯的,让自己的嘴唇像枚月亮,眼睛里含着夜空,视线再往前一点,如同她说得绝不示弱一样,即便被这样深情凝视着,她也要深情凝视回去:“我这辈子最喜欢的是得胜,尤其是胜过我最讨厌的人,赢过别人的感觉最爽了。
不过就在刚刚,你给我念诗的感觉,居然有点点超过它,让我心动了下。”
邹程司笑了,侧头又亲她。
亲吻和触碰会让人上瘾。
她是原罪,本身就会让人上瘾。
梁洛洛:“以后你要给我多念诗,念世界上最美的情诗。”
邹程司:“好。”
作者有话要说:我应该相信还有别的,其实都不可信。
只有你实实在在。
你是我的不幸,和我的大幸,纯真而无穷无尽。
——博尔赫斯《恋人》。
我要当一个好孩子了,beli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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