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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我对阿尔嘶感到无比的熟悉,好似在哪儿见过,又想不起来了。
好奇怪,难不成真的有借尸还魂的说法么?
不然为什么方丈会喊我来这儿呢?
这个想法一出,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又觉得怎么可能,又希望我的逍遥王能附在别人身上,这样我就能再次好好爱着逍遥王了。
带着浓浓的好奇心,我捡着人家不要穿的破烂套上,尽可能把自己打扮成五年前那样弱小,想要尝试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想。
2
呼论没有所谓的酒楼,我只能蹲在初见时候的地方,隔了准准一周时间,我终于再次看到了阿尔嘶,这次阿尔嘶旁边没有携带男宠。
我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上前一步,不慎踩到了石头,整个人重心不稳的往前跌,重重扑进了阿尔嘶的怀里。
疼痛没有想象中来临,我睁眼看了看,手捏了捏,还挺有劲儿的。
“滚下去。”
阿尔嘶森然说着。
为了安全起见,我立即滚了下去,人躺在草原之上,望着夜缓慢的升起,鼓起了万分勇气,不死心喊着,“主人……”
阿尔嘶看都没看我,站起来就想走。
拉着阿尔嘶的裤子,我愁着一张脸,道:“主人,小一好想你……”
“你不是呼论人,请你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
阿尔嘶甩不开我的手,却下了命令。
放在以往我肯定会失望走人,但是阿尔斯说的是明话,口音也与想象中的一样,尾调总是微微上扬,把玩世不恭展现了出来。
不可否认,这是我最聪明的一次,因为我找到了王爷。
我亮起了星星眼,“王爷在哪里,小一就在哪里!”
3
我开始了对阿尔嘶死缠烂打,不管阿尔嘶在哪里,我就会出现,即使在茅厕里,我都会像只小狗一样,‘跟随’着王爷。
于是我多了个跟班的称号,说难听点是舔狗。
起初我不明白这个意思,还是那名男宠讥笑告诉我的。
舔狗就舔狗,无所谓,反正主人在我身边就可以。
对于那名男宠,我实在是无感,因为我很讨厌他看我的目光——怜悯。
身为乞讨过的人来说,这样的目光过于骇人。
我哆嗦了下,悄悄把自己隐没在夜色中,看着阿尔嘶翻云覆雨。
心脏骤停,好像快死了。
刚开始阿尔嘶一直想赶我走,现在阿尔嘶能做到无视我,不再赶我走了。
开心。
假如我有尾巴的话,那必然是一直摇摇晃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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