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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上了门主,有了些许的空暇时间,他也离开了京城,整日整日地喝酒。
在离开京城前,他跟踪了崔伦多日,把崔家调查了个底朝天,也没查出崔伦身上有什么过于值得指摘的点。
他是游手好闲了些,可京城比他游手好闲的勋贵子弟大有人在,别人甚至还爱好喝花酒逛花楼,而崔伦只爱钻研那些风雅之事,相比之下,能获得少女的青睐,实在是情理之中。
他只是觉得荒谬,每每想起陈瑛眼中真诚的感谢,好似把他当成了红娘,他就感到一阵绞痛。
喝了几日酒后,他的情绪渐渐平复,逼自己不要再想她,还是专心处理门内事务为好,毕竟升迁上任,不能犯错。
她在京城大办喜宴之时,他正在千里之外的地方,处理手下人没收干净的尾。
眼前尸体躺了一地,死状凄惨。
手下人恭敬地递来帕子,他接过,细细地擦拭过手指上溅到的鲜血。
那一刻,他的心突然一悸。
他望着指缝里的血迹,莫名地想起她,此时此刻的她,是不是也穿着如此鲜艳的嫁衣?
但他也只是想想,动作停留了片刻,便继续若无其事地擦掉血迹,将帕子丢还给了手下。
又是一年后,他再次踏入了京城地界。
他不是为了她来的,他是来办正经事的,有一名刺杀对象逃到了京城,失去了踪迹,手下人遍寻不得,向他求助。
他在心里暗骂废物。
天子脚下,稍有不慎便容易惊动官府,惹来不必要的麻烦,那逃跑的刺杀对象显然也是深知这一点,否则也不会硬是绕路也要跑到京城里去。
他乔装打扮成一个普通百姓,在街边寻找着那人可能的踪迹。
无数百姓从他身边穿行而过,人声鼎沸,皆不能影响他搜查时的专注。
直到一句熟悉的声音乍然传入耳畔——
“我不要那件,显得我好胖。
回家吧,我不买了。”
他猛地回过头,看到一抹熟悉的倩影从一家店中飘然而出。
陈瑛穿着一件绿色衫裙,一只手臂挽着身边的丈夫,一只手臂搭在自己的小腹上,而那小腹,正微微隆起。
“怎么不买了呢?你不是很喜欢吗?哪里胖了,明明没有啊!”
年轻的崔伦很不解地问道。
陈瑛撅起嘴:“不要,我就是胖了,不买了不买了!”
崔伦:“虽说背后妄议他人非君子所为,但你是不是瞧见旁边那位娘子,瘦得像竹竿似的还在勒自己的腰带,所以才不高兴的?你和人家比什么,人家那样也不好看啊,你如今这样好得很,这才能撑起衣服来!
否则衣服撑不起来都皱在一起,有什么好看的?”
陈瑛忍不住笑了一下,又很快故作严肃:“反正我不高兴,我不买了!”
“那咱们出来不就是买新衣裳的吗?好不容易挑着一件喜欢的,就不买了?”
“谁说我出来就是为了买衣裳的?我想干别的不行吗?”
她蹭了蹭崔伦的胳膊,“我想喝香饮子,我们去买香饮子吧!”
崔伦犹豫道:“香饮子?孕妇能喝吗?”
她登时恼怒起来:“这也不能喝那也不能喝,那我渴死算了!”
“好好好,买买买。”
崔伦连忙哄她,“我去给你买,你在这儿等着就是了。”
又抬起头看了看天上,今日艳阳高照,晒得街上都飘着一层热气,他环顾四周,吩咐陈瑛身边的丫鬟:“你带夫人去对面那个面摊坐一坐,我去买香饮子过来。”
说罢,便带着小厮走了。
申六定定地看着他们。
好恩爱的夫妻,看得他眼睛微疼,久未起波澜的内心,再次掀起汹涌暗潮。
原来他从来都没有忘记,从来都没有释怀,只消一个小小的契机,便可以轻而易举地击溃他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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