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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王浩峰在旁边香得差点口水都流出来,这才用刀将手中肉一割为二,给王浩峰一半,另一半递给余秋江。
王浩峰接过肉,想着余秋堂吃得那么带劲,味道肯定好的不得了,便直接咬了一大口,可使劲一嚼,才现肉里竟然还有血水渗出,顿时嘴里又冒出一股淡淡的腥味。
若不是其他调料遮掩,还真有点绷不住。
他才想起来,这狍子不像村里杀的猪,先放血,再洗净,最后煮熟,狍肉的料理只是过了一下热水,等于还有七成生。
但转念一想,刚才还吃了生狍肝呢,这点儿生肉又算什么?
尽管吃就是了。
心情一变,细细嚼了嚼,那股腥气逐渐变淡,反而有种特殊的风味。
典型的越吃越香。
“可惜了,现在没有酒,”
余秋堂觉得哪里有点美中不足,仔细一品味,这是没有酒啊。
“要是现在一口烧刀子,哪怕是最烈的头茬都行,一口酒,一口狍肉,那滋味啊只能用三个字来形容:美得很!”
“哈哈,堂堂,你看看你说的啥话,搞的好像你会喝酒一样,你平日里滴酒不沾,上次让你用筷子舔舔,你脸就红的像猴屁股一样。”
王浩峰毫不犹豫地揭穿哥们的想法。
余秋江也咧嘴笑笑。
王浩峰说的没错,他认识的余秋堂就是这副模样。
西北人酒量说比不上全国最强的几个地,但也是相当猛,家庭聚会常常是用碗喝,余秋堂作为正宗的西北汉子,前辈子喝酒那叫一个窝囊,还不如随便拉出个娘们。
但。
这种事只是生在年轻时,等他后面成为巡山员,每日一杆枪,三只狗走在大山里的,不抿口酒,总觉得心里冷的慌。
临行前,米雅丽会特意帮他酒壶里灌三两酒,可以解馋,又不至于喝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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