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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要吃早餐的,我老爸有说,不吃早餐的人,一天工作没力气。”
“但我从昨天晚上被某个人气到饱到现在,怎么吃得下?”
他斜睨她。
她当然知道这位某人指的就是她,有点气弱的摸摸鼻子,“……不然,我帮你打包,你带到公司去,饿了随时可以吃,也不会浪费食物。”
她好心建议。
“不用,我是去上班,不是去吃早餐。”
说完,他一屁股坐在位子上,见她迟迟没有反应,不爽的扬起眸,“不是要我吃早餐吗?没有筷子是要我光用闻的吗?”
他还没死,没办法光闻供品就会饱。
“喔,马上来。”
她赶紧盛了一碗粥放到他面前,接着快速递上筷子,恭恭敬敬的把他当大爷般伺候。
端着臭脸,冉远之慢条斯理的吃起来,眼角余光瞄向她身上那套变形又褪色的运动服,“现在应该算是你的上班时间吧?”
“当然。”
点头如捣蒜。
“你没有别件衣服吗?”
他对她身上的运动服非常有意见。
这是他家,不是她家,她既然是他的家务助理,就应该要有家务助理的模样,不应该穿着邋遢的运动服满屋子跑,有碍视野。
“当然有。”
上台北的时候,她一动带了五套衣服,三套运动服,一件洋装,还有一套平常外出穿的,不过昨天发生火灾时,她来不及抢救晾在阳台的衣服,以至于现在只剩下一套泡在水里待洗的脏运动服,一件当初从妈妈衣柜里翻出来的宝贝洋装,跟现在身上这一套。
“去换。”
“是,遵命。”
让雇主满意,是身为家务助理的责任,这点职业道德她有。
咚咚咚,她跑进客房,换上唯一的洋装,再咚咚咚的出现。
正悠哉吃着早餐的冉远之一看到换装完毕的她,被吓得呛到,一阵狂咳。
现在是怎样?她以为她在演六十年代的台湾乡土剧吗?这种应该被摆在博物馆里的衣服,她居然还在穿!
这位欧巴桑会不会太惊世骇俗了点?
“这件衣服是在哪买的,很--别致。”
嘴角微微抽搐。
他原本想说稀罕,稀有兼罕见。
“这是我妈年轻时候的,当时可是风靡了全村的男生,我爸特地留给我当嫁妆,不过……”
林雍晴刚开始还说的眉飞色舞,随即脸色变得黯淡惆怅。
“不过什么?”
他注意到她的沉默,“讲话不要只讲一半,不要把我当蛔虫。”
她耸耸肩,强打起精神响应,“没什么,就只是分手了而已。”
“那个交往十多年的青梅竹马恋人?”
“嗯。”
原来他还记得。
如果他的女朋友敢穿这件洋装出来,他也会跟她分手。
冉远之原想这么对她说,可一开口,却变成--
“你看,长情有什么用?白白浪费十多年的青春,还不如多认识几个男人,分散投资,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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