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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膀上的伤口已经停止流血甚至有点痒痒的感觉,这一刻,庞光很是担心,不会得狂犬病吧!
此时肚子响起咕噜咕噜的叫声,而且是特别强烈。
先吃饱要紧,他拿起一根有些干瘪的水草藤狼吞虎咽地啃完后,又拿起最后一根刚放到嘴里时;突然想到,这是最后一根,没有找到水源前,如果吃了,那后面的日子不得活活渴死。
对了,狼肉,昨天那么大只狼总会留一下一点吧,而且他的身体现在对肉类食物似乎特别渴望。
庞光是个干实事的人,想到就做,左顾右盼一番,看见远处躺着那小牛犊子般的尸体,就是它了。
他快步走到幽狼尸体前,只见这尸体经过昨晚分食,只剩一些骨头,唯有地上粘着土的部分还有一些肉。
不过,当庞光一看见肉时,身体本能地就冒出想吃它的强烈冲动,来不及细想,趴下去,就是一顿狂啃。
庞光啃着幽狼腿肉,撑着圆滚滚的肚子,这下终于饱了。
这是离开木樨树后。
不!
这是自从湖水消失后第一次吃肉吃到饱。
他不想动,因为此时全身暖烘烘的,就感觉在泡温泉一样。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之前他吃过太多天材地宝了,比如桃花酿,木樨果,青莲之液,伴生灵兽的血就是馒头的血,还有水草藤汁液,还有包头鱼。
既然能生长在木樨树下,无一不是宝贝,就像能跟亿万富豪一起玩的人,会是一般人吗?庞光经过七八天的暴晒与赶路,又经历一番生死战斗,那些积累在体内的宝液在逐渐与他的经脉骨骼甚至内脏融合,逐步化为他自身的底蕴。
烈日当头,甚是刺眼。
庞光醒来,站起后伸了伸懒腰,全身骨骼一阵霹雳吧啦的响,通体舒坦,他感觉现在跟这幽狼斗,三招就能搞定。
他感受最深的是,精神特别旺盛,那些小时候的事,那些以前囫囵吞枣看过的书,种种记忆此时如潮水般涌现,精神旺盛还给他带来一份无惧无畏的勇气。
此时他看向那幽狼尸体,就像看一头死猪一样,没有半分惧怕。
他想起昨晚被吓得一通瞎跑,后来天黑下来,路线是肯定偏了,他要凭着记忆往回走,顺便捡回帽子和丝巾。
当然走之前,他从幽狼身上再挖了两块肉带走。
一路走着,他看见了,那还残留着半颗眼睛的头颅,还有地上一些散落的断臂残肢,他心里微微发怵又极力克制着,让自己去适应。
这是……庞光瞳孔微缩,看见了那些断臂残肢上还残留着一些衣服和裤子,此时脑海中那个穿西装皮鞋的中年男人尸体也浮现在出来,他为了印证自己的某些猜想,一口气跑回到昨天的地方。
这是……庞光看着那穿西装皮鞋,面部骨头露出些的恐怖尸体,此时没有害怕反而是心湖澎湃。
因为这个中年男人他遇见过,有次周六下午出门聚餐,他进入电梯里碰见过这个中年男人。
庞光也顾不得恶心了,双手在这尸体上衣和裤子口袋里一阵摸索,摸出了一包烟,打火机和一张名片:顺天路130号友谊大厦23楼阿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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