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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老沙没大没小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蒋贺之见对方一脸不容侵犯的正气,像真动了气,也就把自己那点过了火的疑心收了起来。
听老沙继续回忆下去,说:“那个叫咸晓光的嫌疑人,确实是自杀死的。
他死前给父母留了绝笔道歉信,说自己因为太喜欢石玥犯了错,无颜活在世上了。
然后就在自己的屋里上吊死了。
我当时仔细检查过他的尸体,脖子上有缢沟,底部色最深,向颈部两侧环绕向上,颜色渐浅,脚尖自然朝下,由于颈部血管同时压闭,面部异常苍白,缢沟附近也没有任何挣扎的抓痕……尸检结果符合自缢身亡的各种特征,而且经过检测,他的体内也没有任何麻醉剂或者毒物残留。”
蒋贺之想了想,认为以老沙的经验不可能判断失误,又问:“那说男孩加入了新湘军,有证据吗?”
老沙道:“当然有证据了,他家里搜出了不少现金和管制刀具,他在看守所里的时候还有一群黑社会分子跑到公安局门口叫嚣着要‘劫狱’呢。”
停顿一下,又道:“对了,咸晓光卧室的抽屉有女孩退还给他的情书,十几封呢,字迹都是他的,还找到了案发现场同品牌同系列的打火机,上头只有他的指纹,这种法国奢侈品牌的打火机到现在还没进中国销售呢,多半是新湘军那边走私来的。”
听老沙将案子的前情后果略略讲了一遍,蒋贺之终于没有问题了。
他起身向领导告辞,走到办公室门口,忽又停下脚步,侧脸微微一笑:“沙局,12年前的案子,你的记性真好。”
“只要是我亲手侦办的案子,每一件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你自己的案子上点心,赶紧把那条出林龙给我逮回来!”
老沙佯怒,瞪眼,抄起茶杯盖儿就要砸他。
蒋贺之又是挑眉花哨一笑,机敏地一闪身,走了。
倒不是沙怀礼记性好,而是他从警多年有个习惯,所有在他看来有疑点或悬而未决的案子,他都会详细地整理一份破案笔记,都保存在他自己的一本办案专用的笔记本里。
咸晓光被抓之后一直口呼冤枉,说自己去补课的路上听到女孩惨叫便赶了过去,发现女孩着火倒地,他就脱了衣服去扑打女孩身上的火焰,被惊恐的女孩乱抓一气,以至于女孩的指甲里有他的皮屑。
石玥本人受了巨大刺激精神失常,无法自己出庭作证,案发的那条街上当时又没有行人与监控,只有与之交叉的另一条路的路口碰巧停着一辆运钞车,而该运钞车外部的监控在案发时间拍到了一个仓皇逃窜的叫殷煌的男生。
咸晓光说他没有看见真正行凶的人,只看到了自己同学杜勋武的背影,但所有人都看见他了。
第一个指责他纵火伤人的就是他的数学老师郭凯。
郭老师在家中开设补课班,说自己也不想太劳累,一个补课班只招收5名学生,其中2个女孩,3个男孩。
当天一个叫丁嫚君的女孩提前请了假。
他发现补课的时间到了,几个孩子却迟迟没出现,于是不放心地出门去看看。
结果恰巧就看到了抛出打火机的咸晓光。
接着那一胖一瘦两个未成年也都指认自己受咸晓光要挟,提前埋伏在他们补课的必经路上帮他一起蹲点制服石玥,但他们都以为他是开玩笑,没想到他真的会纵火伤人。
案发之后,当时还是大队长的沙怀礼也去找过丁思嫚。
丁思嫚表示,因为石玥长得漂亮,班里追求她的男同学太多了,而其中最疯癫痴情的就是这个咸晓光。
沙怀礼认为案子还有疑点,但当时的局长付勉则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移送检察院了。
检察院那边有且只有一个人持不同意见。
那个人就是邹树贤。
沙队跟邹检也是检警合作的老搭档了,这人在沙怀礼看来有时过于较真迂腐,事实上他在这件案子上的表现也确实迂腐。
在方方面面急于结案的压力下,邹树贤坚持认为,咸晓光始终不认罪是疑点一;指证咸晓光是黑社会的证据过于牵强是疑点二,而如果他不是黑社会,一个农民的儿子就使唤不了班上那两个不大不小的官二代。
这话沙怀礼不太同意,小胖子杜勋武的父母都是处级干部,而那个叫殷煌的少年出自单亲家庭,母亲张娅只是个支行副行长,两个家庭都远没到一手遮天的地步。
但嫌疑人一直不认罪到底是不行的。
其实老沙那阵子也憋屈,四十五岁了还是个科级的大队长,刚刚提上去的支队长比他还年轻,还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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