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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俩从小一块长大,方袁两家有通家之好。
后来袁父去世,家道中落,方家时有帮衬。
原本约好一块去留学,但三年前,方绍伦远赴东瀛,袁闵礼却未能同行。
“绍伦,你总算回来了!”
袁闵礼拍打着他的肩膀,方绍伦先给他介绍赵书翰,两人相互见礼。
看看四周,因着两人的富贵气派,旁人都绕道走,原本拥挤的下船通道反倒空出来一块。
方绍伦稍稍转向一侧,低声道,“我爹他……”
“放心!
方叔已大安了……”
袁闵礼挽着他的胳膊往渡口走,又招呼着赵书翰跟上,“再去信估摸着你已上船,方叔说让你早点回来也好,省得他老人家时不时惦记。”
方绍伦得了这个准信,悬着的心总算可以放下,长长松了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他眉梢眼角都带上了松快的笑意,却在看到打头那辆车里钻出来的身影时,凝了凝,“他怎么也来了?!”
难怪就接两三个人,却来了一个车队!
这是张三……爷一贯的作派。
方绍伦多年前因此取笑过,说他“穷儿乍富”
,他却一笑置之,所到之处,仍是铺张排场。
穿着立领长衫披着斗篷的高大身影,在暮色中缓步向方绍伦走来。
那斗篷肩线缀有一圈精致的刺绣,领口扣着一枚绿宝石别针,蓬松油亮的毛领泛着乌沉沉的光泽。
赵书翰与他一同转过身,看见那道身影,脱口而出,“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这书呆子!
方绍伦咬了咬牙,但也不得不承认,同样长衫加斗篷,唯有张三能穿出这股“西北望射天狼”
的气势。
他从北地逃难而来,身量比一般南人要高出一大截。
不过方绍伦在沪城求学期间,认识不少北边来的男同学,张三的身段仍是个中翘楚。
多华丽的衣袍、精美的配饰,都只是陪衬。
他施施然走近了,抬手取下那顶费多拉帽,一张十分周正又带着点痞气的脸庞便显露出来。
剑眉上扬,单薄的眼皮,鼻梁挺直,嘴唇偏薄,这张脸的五官排布极为合理,但你绝不会用俊俏漂亮来形容它。
浓郁的黑发蘸了刨花水梳得油光滑亮,鬓角齐整,在别人身上显得油头粉面,到他这里却拐向了邪魅狂狷。
他手执一根时髦的“文明杖”
,步伐移动间,左右开裾的长衫微微拂动,隐现擦得锃亮的皮鞋。
候着的一行人看到方绍伦走近都只略微躬身,稀稀落落的喊着“大少爷”
“大公子”
,看到他钻出车厢,却纷纷挺直了脊背,立正了步伐,齐声喊了声“三爷”
。
方绍伦不由得撇撇嘴,嘴角却也带出点笑意来。
因着岁月的流逝,他对故土、故人都生出了几许感慨,稍感陌生,又因这陌生多了几分惦念。
然而,当来人扯着嘴角露出一抹笑意,眸光在他面庞打圈似的流转,尤其长眉微微上挑,曼声道,“怎么?三年不见,大少爷不认识我了?!”
方绍伦瞬间收复了那丝柔情,这腔调、这声气,这仍是他记忆中的张三,锦绣皮囊下包裹着一肚子坏水的狗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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