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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和警察打过交道。
呃,这是假话。
有一次我在83路上去西班牙城参加面试,因为那是1976年,无论在哪儿找到工作都是好事,而招人的是一家铝土矿公司。
三辆警车鸣着警笛追上我们,逼着司机就在公路上停车。
各位好,我们必须立刻清空这辆车,领头的警察说。
就在公路上。
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窄路,两边是沼泽地,所有人只好排队下车。
大多数女人骂骂咧咧说上班要迟到了,大多数男人站在那儿一言不发,因为警察开枪打女人总要多想一次。
这是一次突击检查,警察说,按规矩我们要记录你们所有人的名字。
——你叫啥啊,小甜妞?
——什么?
——你啊,摇着屁股走的辣妹。
你叫什么?
——伯吉斯,妮娜·伯吉斯。
——邦德,詹姆斯·邦德。
听着像是电
影台词。
你底下有没有藏武器啊?提醒我记得搜一搜。
——提醒我记得喊强奸。
——哪个血逼养的会在乎呢?
他送我回到其他女人的队伍里,另一个警察用枪托殴打一个开口说平等和正义的男人。
关于警察有个秘密,没有哪个牙买加人会大声说出来,任何一个和那些混球打过交道的人都会这么想:每次有警察吃子弹——这种事情时有发生——有一部分自我,早晨喝咖啡前活跃的那部分自我,就会悄悄露出微笑。
我把这个念头摇出脑海。
不知道门卫这会儿是不是在告诉警察,我在公共汽车站盯着他家待了一天。
有人说了句什么,胖警察——每次都会有个胖警察——哈哈大笑,笑声回荡着一直传到了马路我这边。
他转身走向警车,但屋里有人对他喊了句什么。
我知道是你,肯定是你。
一辆车在我这边路上开向我,离我九十英尺?我可以在它撞上我之前跳开,但我知道那是你,我反正知道,那辆车离我四十英尺?跑,快跑,别朝我按喇叭,狗娘养的,聋得像你该死的老妈,我在马路中央,太多的车辆在另一侧的车道上疾驰,我孤零零地站在路中间,就像本·冈恩,我只希望你看见我,是你,肯定是你,请记住我。
《午夜狂欢》说的是我,虽说时间已经过了午夜,你多半不知道我白天是什么样子,我只需要你卖我一个人情,帮我一个小忙,他们抢劫了我父亲,强奸了我母亲。
不,他们没有强奸她,不,我不知道,但说一个老女人的下面被乱搞了听上去更急迫,我知道那是你,警察在等待,好,非常好,好极了的好,他要出来了——但不是你。
另一名保安跑出来,跟他说了句什么,他妈的胖警察又哈哈大笑,然后坐进车里。
我卡在路中间动弹不得,车流疾驰而过,掀起我的裙子。
——哈啰,我来这儿见——
——不见客。
现场参观从下周开始。
——不,你不明白。
我不是来参观的,我来见……他在等我。
——女士,除了家庭成员和乐队外,任何人不得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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