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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安排我去的第一个客户住在格拉梅西,这对中年白人夫妇工作繁忙,忘记了他们虚弱的母亲臭得像猫屎,总在谈论亚利桑那号战舰上那些可怜的小伙子。
她单独住在一个房间里,空调永远定在十摄氏度。
第一次和那对夫妇见面的时候,妻子一眼也没有看我,丈夫看我的时间长得过分。
两人都一身黑衣,戴相同的约翰·列侬式黑边圆眼镜。
她对着我旁边的墙壁说,她在里面,做你该做的事情去吧。
我有一瞬间心想他们是不是希望我去杀了那位老妇人。
什么老妇人?房间里只看得见许多枕头和在床上堆成一团的被单。
我不得不走到近处,这才看见床中央躺着一个矮小的老妇人。
屎尿的气味险些熏得我转身就走,但想到阿肯色已经不再寄汇票,我就站住了。
总而言之,我做了三个月,最后让我放弃的不是屎尿。
住在雇主家里,男人开始觉得他可以不穿衣服走来走去,你的忍耐毕竟也有尽头。
他第一次这么做的时候,我看得出他希望我会被吓一跳,但我只看见了又一个需要照顾的老人。
第五次,他说他妻子去参加退伍军人母亲协会的活动了,我说所以你是要我帮你找内裤吗?第七次,他在我面前晃那话儿,我笑得连连打嗝。
房间里的母亲喊有什么好笑的,我告诉了她。
哈,我才不在乎呢。
她也笑了,说男人的父亲也这个样,哪怕没人买票也要演一场好戏。
从那天开始,只要有我在场,老母亲的嘴巴就很利索,甚至有了一点小脾气。
但对一个晃屌的男人来说就是大脾气了。
我在她解雇我之前辞职了,对贝茨小姐说让我铲屎完全没问题,但我绝对不想
和萎缩的白人yin茎扯上任何关系。
她很敬佩我居然从头到尾都能坚持说标准英语,甚至能质问她这是不是一家赠送老人护理为附加福利的妓院。
——你上的肯定是纯净高中吧,她说。
——圣童,我说。
——没区别,她说。
约翰·列侬遇刺的那天,我在公园里陪第二个雇主散步。
还是一位老妇人,她的健忘症还没严重到忘记自己健忘的地步。
我已经带她去过公园,正准备上床休息的时候,她突然说她想去达科塔大楼,无论如何都不肯闭嘴。
要么我陪她走一趟,要么她开始撒泼,通常的结局是她对陌生人大喊大叫,说这个黑鬼绑架了她。
——我想去,该死,你拦不住我,她说。
她女儿看着我的眼神像是在说我私吞了她的安定药片,然后挥挥手让我们滚蛋。
我陪着她和另外两千人在达科塔大楼外待了一整个晚上。
我记得我们唱了一整夜的《给和平一个机会》。
唱到某个时候,我也跟着唱了起来,甚至洒下几滴热泪。
两周后,她过世了。
过了一周,我去布鲁克林一家名叫“星轨”
的牙买加俱乐部。
别问我为什么,我不喜欢雷鬼也不跳舞。
上帝做证,我对这个社群根本没有任何价值。
但就是想去,因为我无法将那些死亡赶出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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