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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长八尺有余、飒爽的“好女子”
李凤岐浑身激灵的一抖,刀客的利刃便擦着他的斗笠边缘削了上去,寒芒挑起斗笠边儿,斗笠整个儿翻空中去了。
李凤岐双腿蹬地,像燕子似的轻盈的跃起,脚尖借刀客再次袭来的刀锋轻轻一点便翻至刀客身后去了。
此时那刀客便欲回头再砍,叫李凤岐一蹬扎雪堆儿里去了,他左手一接,正好接住那斗笠,反手一扣又扣回脑袋上了。
这一陷也许把人栽懵了,那刀客不仅刀撂一边儿了,人也半天没扑腾起来。
李凤岐弯腰拾起那柄刀,手指盖轻轻一弹,刀便发出清脆的嗡鸣,雪亮的刃面反射出雪后初霁的月光。
他眼睛没离开过那柄刀,好似没注意到重新摇摇晃晃爬起来的刀客——
对李凤岐来说,任何人离阎罗王都只差他那一刀。
李凤岐于是用刀客的那柄好刀送了他最后一程。
他自己则在刀划过那刀客侧颈的同时灵敏的朝旁边闪去——他可再没一套这么亮堂齐整的行头了,脏了可不够换洗。
最后李凤岐蹲在地上摸尸,刀客死不瞑目的眼睛狠狠盯着他。
他当然不在乎,只盯着刀客荷包里零散几枚铜板评价道:“估计鞋底板里还有几枚,但我不想要。”
说罢用匕首割了刀客身上的布料来擦刀。
完毕后又吹了一声长长的口哨。
树林子里窸窸窣窣响了几息,后蹿出一只纯黑色的、只有额心有一撮白毛的高大马匹来,马走近李凤岐和他亲近了好一会儿,又是舔又是蹭的。
“乌云珠,好了好了,咱们还要找师兄去呢。”
说起师兄,李凤岐不禁露出一抹笑来,“快走吧,下着雪得尽快找户人家投宿才好。”
乌云珠已经驮他飞驰一整个时辰,他舍不得再骑马,于是牵着马在雪地里慢吞吞走,边走边兴致勃勃地说话,“你还没见过师兄,师兄特别喜欢飞禽走兽,不过师兄叫这些叫小动物。
飞禽走兽,天地灵动之物也,盖因如此唤作动物。”
“他喜欢雪流飒喜欢得不得了,肯定也喜欢你。”
李凤岐大声笑着说,“师兄说他最喜欢小动物了。”
我最讨厌小动物了。
裴昀面无表情地想。
方才裴昀被元景带进来急匆匆赴宴,穿过梅林时元景绕了两个弯儿便诗兴大发,要寻芳去也。
裴昀只好自己去,元景迟到没关系,这宴上的客人不叫他儿子便叫他少主,谁会不体谅元景贪玩的心思。
他不能迟到,他是客人,里外都隔了一层厚的。
梅园大得很,宴会却藏在曲径通幽、梅影幢幢处。
裴昀自己提着一盏灯寻径前往。
数枝白梅在这寂寥的雪夜里含芳吐蕊,被大雪埋在了最高的枝头,不见身形,只余淡淡的半点幽芳。
头顶天气初霁,月似珠盘终于露出了被云掩饰的真容。
裴昀在雪地踽踽独行,不着边地想他师弟如何了,忽然回头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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