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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望着小狐狸笑意更浓:“如此看来贤弟已领会了我诗中真意,倒是比那位王爷千岁聪慧许多啊……”
正月十五一大早,沈思便被阵阵爆竹声给吵醒了,没想到王府的上元节竟比除夕还要热闹。
这些日子他常同晋王一道用膳,养成了习惯,故而洗漱完毕便拐过游廊信步走去了晋王书房。
谁知这日书房门前竟排起了长龙,许多晋原地界有头有脸的人物络绎不绝前来给晋王磕头,连王妃与绯红郡主也难得精心打扮了一番,出来招待各路宾客。
直等到磕头的人全散了,沈思才饿着肚子进了门,饭菜端上桌,主食竟不是元宵而是面条。
见沈思对着一碗面发起了呆,晋王笑着解释道:“念卿,今日是我生辰。
这一碗是长寿面,无论如何都要吃光的。”
沈思眼珠一亮:“原是如此,那可真是巧得很……”
“怎么,念卿也是今日生辰?”
晋王面露惊异。
“我的生辰是八月十五。”
沈思眨眨眼,“你生在元夕,我生在中秋,都是再团圆不过的日子,因此我才说是巧得很。”
晋王轻轻叹了口气:“我少年丧母,青年丧父,手足相残,挚友尽亡,又膝下无子,这一生何曾团圆……”
想到沈思如今也是身处异乡骨肉分离,他生怕勾起沈思的伤心事,又赶紧扯开话头,“还好得遇念卿,为我平添无数欢乐,我……”
“糟糕!”
沈思忽然一拍脑门,“怪我粗心,直到此刻才知晓你的生辰,都还未准备寿礼。”
晋王笑着摆摆手:“今晚上元灯会,不如念卿陪我去逛桥摸钉走百病,就当是寿礼如何?”
沈思爽快点头:“好。”
将将入夜,晋王便带着沈思出了王府,他二人皆是一身低调的暗色衣装,风帽掀起来遮住了半张脸,混在人群里毫不出众。
而屠莫儿与一众侍卫则都是寻常游客装扮,假作不经意散布于晋王四周,一个个双眼警觉地注视着来往行人,唯恐惊扰到自家主子。
晋阳城民生富庶,人丁兴旺,再加上前日汾水之战一举击溃了鞑靼二十万大军,全城上下欢欣鼓舞,故而今年的灯会尤其热闹。
老老少少举家出行放灯祈福,年轻姑娘们更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结伴同游,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府衙门前犹如白昼,成千上万盏彩灯扎起了高达十余丈的山棚,有富丽堂皇的珍珠灯,镞镂精巧的五色皮灯,旋转如飞的蜡纸走马灯,还有用囊贮粟为胎烧制而成的无骨灯……一只只看过去巧夺天工、目不暇接。
沈思从小在军营长大,即便后来拜了曾仓先生为师也是整日窝在揽月山书院之中,还从未见识过如此热闹的场面,看什么都是无比新奇有趣。
不管是杂耍的,踩跷的,说书的,总要过去凑个热闹。
晋王也受了他的感染,暂且抛下所有烦恼,一心一意玩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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